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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放款新规护航企业“走出去”

作者: 来源: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: 2026-03-27 10:16

中国菏泽网消息(通讯员 梁爽) 为更好满足“走出去”企业真实、合理的生产经营融资需求,发挥跨境金融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,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《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此次《办法》以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为核心,聚焦企业急难愁盼,推出一系列便利化举措,为服务企业提供了明确指引,充分满足企业跨境经营日益多元化的发展需求。

《办法》打破此前人民币与外币境外放款政策分割的局面,按照“相同业务、相同规则”原则,将两者纳入统一管理,大幅降低企业跨境资金调配的管理成本和操作难度,让企业可根据经营需求灵活选择放款币种,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。

《办法》对境外放款实行宏观审慎管理,明确放款人境外放款余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放款余额上限。此次将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.5上调至0.6,意味着企业放款额度从净资产的50%提升至60%,额度整体扩容20%,有效缓解企业境外子公司资金压力。同时,《办法》设置币种转换因子,鼓励企业优先使用人民币放款,既助力人民币国际化,也进一步降低企业汇率风险。

《办法》明确企业需使用自有资金放款,严禁违规用于投机性活动,同时要求企业、银行规范做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,确保跨境资金有序流动,实现“便利化”与“防风险”双向发力,为企业“走出去”筑牢安全屏障。

针对企业关切的登记流程、存量业务过渡等问题,《办法》明确企业需在余额上限内,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分局办理登记,简化登记材料、优化办理流程。同时明确存量业务衔接政策,预留过渡期,确保政策平稳过渡,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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